根据《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》(GB 19272-2011)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,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,资料参考,经过江南公司优化安装规范,本资料仅供参考,不作为验收标准。
1.室外健身器材离架空高低压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该小于3米;
2.室外健身器材距地下管道、地下线路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该小于2米,距各类办公楼房、居民住宅距离不应该小于5米;
3.夜间使用的室外健身器材2米范围内的光源不能太弱;
4.室外健身器材应该远离易燃、易爆和有毒有害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物品;
5.埋入地下的室外健身器材立柱应该牢牢固定横向支撑盘;
6.安装室外健身器材的土质,在距地表800mm深度以内,紧固系数应该为不小于0.7的类普通及以上的非疏松性和非沙壤土类的地质结构,否则不可安装;
7.室外健身器材立柱埋入地下的深度应当注意,当器材的高度大于2000mm时,应该不小于500mm,当为1000mm~2000mm时, 应该不小于400mm,当小于1000mm时,应该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支撑层;
8.室外健身器材各支撑立柱混凝土基坑的水平尺寸应该不小于400mm*400mm,且不应该将混凝土地基处置为上大下小的形状;
9.浇筑室外健身器材的混凝土强度应该不低于C20,且在地基没有完全凝固前,应有专人监护;
10.室外健身器材安装后,各支撑立柱和主体应该保证与安装地面垂直,垂直度公差不应该大于1/100。